本报讯记者昨从南京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决策、政务运行机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专门出台规定,以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行政效能。
据介绍,新规定对市领导签署文件的工作时间也作了规范,要求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应由市政府办公厅按照领导同志分工呈批。领导同志对送签的文件,无特殊情况,应在1至2个工作日内签批。规定还特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要求具有审批职能的行政部门必须 在办事地点和政府网站公示每个审批事项的名称、内容、条件、依据、范围、简明流程和时限。明确审批人员的权限和工作标准,严格限定行政审批机关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行政审批技术规范。简化行政审批申请手续,减少审批环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审批机关实行审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审批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必须具有物价部门的批文,并公示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此外,新规定还要求各部门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必须严格防范行政越权或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凡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给我市的发展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必须按照《南京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对那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王璟 刘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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