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炒股 14万被熟人“赚”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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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0:22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孙艾芝记者王兰)本打算炒股挣笔钱,可辛辛苦苦下来,钱没挣到,账户里的138000元也不翼而飞。为讨回损失,69岁的曹某将一金融单位告上法庭。昨日,铁东区人民法院终结了此案。 据介绍,1993年11月,曹某在我市一金融单位办理了炒股开户手续。1年后,曹某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全某相识,之后全某为曹某办理了深圳证券账户,过程中记下了曹某的账号和 2002年初,曹某发现自己账面上的资金被提走,找到全某,全某口头应允几天后补上,曹某多次索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全某所在单位赔偿此款。 铁东法院判决后,该公司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要求将全某列为当事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全某原是被告单位的员工,在没有与曹某办理委托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其账户存取资金,造成曹某资金损失,对此,全某应负偿还责任。被告单位内部管理不严,应负连带偿还责任。今年9月30日,法院判决全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曹某现金人民币138000元及相应利息;如逾期未给付,由被告单位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