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解囊援助四胞胎 近20对夫妇愿意收养孩子(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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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0:45 汉网-武汉晨报 | |||
昨日,大悟农妇熊文霞的两对龙凤胎顺利降生的消息见报后,本报援助专线(85777777)和同济医院产科病房的电话被市民打爆。众多市民对四胞胎表示关切并解囊相助,与此同时,近20对夫妇表示愿意收养其中的男孩或女孩。 昨日上午9时零8分,34岁的赵女士第一个打进本报援助专线,表示愿意收养四胞胎中的一对龙凤胎。赵女士说,自己现在做水果生意,与丈夫结婚近8年但一直没有生育,如果对方同意,“不管什么条件都可考虑”。 39岁的林女士则表示,自己已有一个16岁的姑娘(有先天残障),但仍想收养四胞胎中的两个女孩。林女士与爱人经营一个汽车修理厂和一个干洗店。她希望收养的孩子长大后能够和自己的姑娘相互支持。 不少夫妇昨日专门赶往同济医院,希望能够看看孩子。 据初步统计,昨日到病房直接表示收养意愿和打电话到本报希望收养的夫妇接近20对。其中有高级工程师、政府公务员、私营业主、媒体工作者、普通市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 昨日下午3时许,一位中年女士来到产妇病房,留下2000元钱后匆匆离去。随后,上海惠氏营养品公司武汉办事处也为四胞胎送来价值2000余元的婴儿奶粉。截至昨日晚上8时,四胞胎夫妇共收到捐款7000余元,捐物折合人民币约7000元。 据四胞胎父亲张祥佐说,今日将其中大部分爱心捐款为母子5人缴纳住院及医疗费用。目前,四胞胎母子5人均平安。 家属表态:“四胞胎不会全部留养” 民政部门:合法收养条件较严格 面对众多市民的热情援助,四胞胎的父亲张祥佐昨日明确表态,经过与妻子及家人商议决定,他们不会将四胞胎全部留养,但希望四胞胎中的一对龙凤胎能够落户到一个家庭。 昨日,近20对夫妇表示愿意收养四胞胎中的男孩或女孩。但他们均想知道到底该如何办理收养手续,考虑到今后的抚养和教育问题,众人对“被收养的孩子户口落在哪里?”也表现得相当关注。 对此,省民政厅福利处相关负责人昨日说,由于收养事关双方今后的权利和义务,合法收养有比较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其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但四胞胎家属的合法送养权有待审定。”因为按《收养法》规定,除孤儿的监护人和社会福利机构可作送养人外,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将子女送养。那么,张祥佐夫妇是否“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还需要村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 据介绍,张祥佐还需在大悟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但合法收养一旦生效,孩子的户口将跟随合法收养人。 法律专家:私下收养送养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昨日观察到,在表示愿意收养张祥佐夫妇子女的近20对夫妇中,明确表示要走“法律途径”的夫妇不到1/4,绝大多数人仍期望“收养送养能由双方私下约定”。“一切收养关系均不可能绕过《收养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不走合法程序的收养或送养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由此发生的收、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得到法律保护。 针对社会上存在的私下收养现象,乔新生教授说,一般的民事行为是“民不告,官不究”,但如果该行为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不利,给未成年人造成利益损害,或违背社会公德,都将会受到有关法律的约束甚至制裁。 他认为,包括《收养法》在内的我国民法,其基本精神应该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四胞胎目前在我国比较少见,如果其家属在抚养方面确实存在困难,可以依照《捐献法》向社会寻求援助。 合法收养人应具备何种资格 据省民政厅福利处负责人介绍,合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还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则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