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起办理养犬注册登记 重点管理区禁养烈性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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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1: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5日电据北京日报报道,从今天起,北京市各区县公安机关开始办理养犬注册登记。养犬单位及个人可以持相关证明到当地机关办理登记。重点管理区(城八区)注册费用为1000元。 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有:养犬登记表;住所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与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单位到 附:北京重点管理区禁养犬标准 下列品种的犬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 所有种类的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伯恩山犬、罗威纳犬、萨摩犬、拳师犬、土佐犬、波音达猎犬、意大利布拉可犬、威斯拉犬、威玛烈犬、雪达犬、阿富汗猎犬、猎狐犬、寻血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沙克犬、灵缇、苏俄牧羊犬、巴仙吉犬、澳洲牧羊犬、德国牧羊犬、古典英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狗、荷兰毛狮犬、秋田犬、纽芬兰犬、雪橇犬、贝林登犭更、伯德犭更、牛头犭更、凯利蓝犭更等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实习记者侯莎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