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揣七八个证件 四川一缓刑犯“记者”四处招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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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4: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5日电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冒充记者敲诈勒索被判处缓刑的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居民代孟旭,近日又重新回到了荣县看守所,这个正在服刑的罪犯居然身揣多家新闻单位和某政府机关证件、介绍信到处流窜,继续进行违法活动。11日,正在夹江从事违法活动的代孟旭被荣县公安局抓获,当天被以涉嫌诽谤刑事拘留。 身揣七八个证件 四川自贡市许多单位都认识代孟旭,这个戴着眼镜、身材敦实的年轻人常常以记者身份出现在各种场所。令人迷惑的是,代的身上常常揣着七八个“本本”:忽而是某中央级大报驻川记者站记者,忽而又是某省级报刊记者,还身兼某领导秘书和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专职作家等多种“职务”。直到2003年4月因敲诈勒索被荣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后,代的真实面目才暴露出来。 敲诈勒索当场被抓 2002年6月23日到27日,荣县中阳公司经理吴某某不断接到代以某报记者身份打来的电话,称该公司修建的两栋楼房引起群众强烈反映,省委书记、市委书记都知道了,特地派他下来了解情况。随后代又以自己和省市领导关系密切为由,谎称可以帮忙做工作,自己也可以不再报道,要求吴某某拿2万元,吴某某被迫答应。27日上午,吴派公司员工将2万元现金送到宾馆交给代孟旭,公安人员当场将代抓获。今年4月荣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代孟旭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缓刑犯还在当“记者” 近日,荣县公安局接到举报,代孟旭流窜到富顺、达州、仁寿、夹江等地,继续以某报记者和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活动。代与四川某报记者一起在上述地区到处搜寻“曝光题材”,并以“不曝光”为由联系“广告业务”。警方通过侦查还获悉,代还以“小字报”等形式对有关领导进行诽谤。10月11日,正在夹江从事“广告和采访业务”的代孟旭被荣县警方捉拿归案。 据荣县警方介绍,和上一次抓获代孟旭时一样,其身上有多家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证件和介绍信,以及这些单位的广告发票、收据等,这些证件和介绍信真假难辨。 13日下午,记者在荣县看守所采访了这位“同行”。代孟旭再三声称自己所有证件和介绍信都是真的,只有一点是假的:“我是这些报刊的广告人员,不是记者”。当记者问他写的诸如“长江第一桥垮塌真相”之类的“稿件”如何发表时,这个“跑广告”的又摇身一变成了“专职作家”。 荣县警方称,由于代孟旭进行违法活动的地方较多,加上他进行违法活动使用的身份需要一一核实,此案办起来难度很大。目前,警方已开始对代孟旭在服缓刑期间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进行进一步侦查。(记者陈章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