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书法庭情绪失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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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5:43 新闻晚报 | |
[法庭目击] “法警!带罪犯李玉书!”昨日上午9时40分,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被两名法警押上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市中级法院毛善贵副院长宣读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裁定和下达的对李玉书执行死刑的命令。公开宣判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李玉书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审判:应急分队法警持枪值勤昨日上午8时许,在市中院的审判法庭内外,有数名持枪、着一身黑衣、头戴钢盔的法警在值勤。据悉,他们是法警队伍的“飞虎队”,正式的名字叫“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其装备与公安特警部队相当。他们荷枪出动,意味着昨日的审判是大型审判活动。 上午9时30分,由法院、检察院及应急分队的11辆警车组成的车队,押解着李玉书驶进了市中院的大门。9时40分,公开宣判正式开始。 宣判:李玉书情绪失控法警将罪犯李玉书带上法庭后,李玉书表现出失望神情。在毛善贵副院长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对李玉书罪行判决的复核核准裁定时,李玉书表情呆滞,复核核准裁定快要宣读完时,李玉书突然大吼起来:“法官大人哪……”他情绪激动地大吼了几声。毛善贵副院长责令:“住嘴!李玉书!” “……将李玉书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法官的宣读话音未落,李玉书情绪再度失控,在法庭上大叫起来,后被法警押上了刑车。 临刑前:李玉书的妻儿没见他据悉,10月13日下午,李玉书知道自己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在这之前,他的态度一直桀骜不驯。据有关部门介绍,法官13日下午前往看守所,向他宣读终审裁定前,李玉书还是头向上仰,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但在宣读完终审裁定之后,李玉书坐在了板凳上,李玉书用手遮住脸,表情恐慌,眼角渗出了泪水。 其后,李玉书的部分亲属在看守所见了他最后一面,但他的妻子和儿子没有来。李玉书后来说:“我是建国以来四川省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地厅级干部吧!”据记者了解,这确实是事实。 据成都晚报报道 [犯罪事实] 新华社据介绍,李玉书原系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兼任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乐山大渡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月10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李玉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玉书不服,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7月1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查明:1996年至2001年,李玉书利用担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乐山星源交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乐山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在决定发包工程、建设材料供应等过程中,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816.43万元、凌志IS200 轿车和马自达929型轿车各一辆(销售后共获款人民币72万元)、劳力士手表一只(价值5.46万元),共计人民币893.89万元。此外,李玉书被依法扣押、冻结的财产中有人民币319.6万元、美元9.1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玉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在被扣押、冻结的财产中,有部分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