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托广告夸自家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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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5:46 华商晨报 | |
郭女士点题我在沈河区北站路附近的一个车站路过,看到车站站亭的广告牌上张贴着一则托儿所的招生广告,上面把自家的孩子“吹嘘”了一番。怪啊…… 记者调查10月13日,记者果然在227路公交车北站路车站,看见四张打印的广告,“好消息”的内容是自家的孩子是学龄前儿童,经过自己多年的悉心培养取得了“巨大成果”,不但可以用流利的英语与外籍人士对话,而且对于数学、语文、地理、历史等多个学科的知 一位经常在这个车站等车的冯先生告诉记者,广告应该是刚刚张贴不久。记者注意到,张贴出来的广告已经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一位5岁孩子的父亲表示,对于广告拿自家孩子标榜以及广告的真实性,他持保留意见。但像这样满街地乱贴小广告最起码是不合适的。 辽宁省工商局广告处认为类似的广告上面必须要有工商部门的批号,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广告(此广告上无工商部门批号),该广告内容中用自家孩子标榜的行为,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是不允许的。本报记者 冯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