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防验收为托辞没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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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7:58 深圳晚报 | |
消防水管裸露屋顶如蛛网阵业主看着难受开发商“管不着” 以消防验收为托辞没有依据 本报记者潘彦 近日,本报民生热线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新买的楼盘里公共消防设施安装考虑欠周,而开发商对此置之不理。 业主:“蛛网阵”里生活难受 业主孙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他在位于福田区彩田路的某楼盘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新房,当时开发商承诺大楼公共设施部分将采用较高标准装修,保证让业主满意。很快,孙先生就发现已经完工的走廊顶部全都是纵横交错的消防水管,行走起来很不方便。孙先生与其他业主一说,很多人都有同感。 孙先生找到工程部询问,工作人员说开发商设计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他们只是照章办事。孙先生找到开发商方面的负责人丁经理,向她反映了这个情况。丁经理则表示,不把消防水管包进吊顶是消防部门的要求,如果把走廊上的消防管理都包了起来就不能通过消防验收等等。 对于丁经理的答复,孙先生一行觉得非常不理解:既然消防部门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其他楼盘把消防管道进行吊顶为什么都通过了验收?孙先生表示,一想到今后要在这样一个管道盘杂的“蛛网阵”中生活出入,就觉得格外不舒服。 开发商: 买房合同没有规定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楼盘的施工现场。记者发现,除了一楼的消防水管包进吊顶外,上面很多楼层的消防水管都暴露在走廊和电梯间顶部。粗大的水管连同开关龙头使本来就比较窄的走道显得更狭小,个头高一点的人不小心就会碰到这些管道。 从施工现场下来,记者找到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询问情况。一位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只是负责售楼,其他情况要找开发商。几经周折,记者终于与开发商方面的负责人丁经理取得了联系。记者说明情况后,丁经理表示,“消防水管吊顶”这一项合同中并没有出现,客户买房的时候我们也是以现有标准进行销售的,他们当时也没提出什么异议。我们只是按合同办事,至于走廊上的消防管道“好不好看”、“是否符合常规装修标准”我们管不着。丁经理最后表示,楼盘增加一个装修项目就要增加一笔费用,如果业主有异议我们也只能向老板提个建议。老板现在出差未回,一切要等他回来再说。 有关部门: 只须露出端口即可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市消防局建审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普通住宅楼道里的消防设施一般都是装在吊顶内,只须把感应器端口和喷头露出来就可以了;有些楼盘为了方便住户使用了隐蔽式喷头,效果一样很好。至于“不把消防水管包进吊顶是消防局的要求”完全是开发商为了回避业主质疑的托辞,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作者:本报记者潘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