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抢跑“杨凌”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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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06:2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任小岗近日,杨凌人关注的一个热点是,“杨凌”二字已被抢先申请注册,如果注册成功的话,这意味着杨凌品牌将为他人所有。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2003年第23期商标公告中,“杨凌”二字名列其中,申请人蒋某,地址在山东省临清市东关街,其商品为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害虫剂等。 据陕西华林商标事务有限公司的人介绍,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位置标志,该商品如果不是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按照商标法规定不予注册。而蒋某申请的“杨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并不是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这样会误导消费者以为是杨凌示范区的产品。如果商品有质量问题,无疑会影响杨凌的声誉。 杨凌市民普遍认为,作为农科城的杨凌,在第十届农高会之前,传来这样的消息,他们感情上难以接受。而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2月,杨凌示范区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杨凌”商标。 日前,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已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异议申请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