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车费车损人伤 打官司原告“吃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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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10:47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孙艾芝记者王兰)因为车费,“的哥”与乘客发生争执,车因此撞在树上而受损,乘客王某腿部被撞骨折。为讨回损失,车主李某某将两名乘客告上法庭。令其尴尬的是,乘客反败为胜,车主从原告变成了被告。昨日,记者从铁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 据介绍,2002年11月20日晚8时,乘客王某、李某上了李某某家的出租车。行至玉佛苑 法院审理后认为,“的哥”在运行中理应向乘客提供安全服务,车撞在树上,导致乘客王某腿骨折,“的哥”应负赔偿责任。因车主李某某和“的哥”提供不出车撞在树上是因李某推打司机、王某抢方向盘所致,为此,9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赔偿乘客王某医药费、车费、住院补助费共计913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