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购房没“名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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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12:24 新闻晚报 | |
法院为业主“正名” 本报讯住在新购的房屋内,美籍华人萧某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因为房屋户名却不是他的。面对花去数十万元购房款,萧某只得求助法院来为自己“正名”。日前,萧某获得了法院的判决,房子终于回到萧某的名下。 1997年5月,萧某因经常要来上海居住需要,便与朋友陈某商定,以陈某的名义在上海购置住房。双方约定所需费用全部有萧某承担,产权归萧某所有。 1998年9月,陈某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位于本市武宁南路某号一处商品房,房款总价为68.4万余元。在萧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后,房产商也交付了房屋。 2001年4月下旬,萧某领到了房屋产权证。2002年2月陈某立下书面字据说明:“购买上海市武宁南路某号内销商品房一套,购房款全部由萧×支付,此房产权纯属萧×先生所有”。 2002年7月、9月间,萧某委托律师致函在美国的陈某,要求将陈某名下的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来,却久久不见陈某的答复。在此情况下,萧某于今年1月下旬以财产所有权纠纷告到法院,请求确认该房屋产权为自己所有,并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被告陈某并非不愿帮萧某办理产权过户,而是因为6年以后陈某也到了美国,总不能花上几千元,单单回国为萧某办理房产过户。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武宁南路某号的房屋产权归萧某所有。(李鸿光张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