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水平台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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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14:04 新民晚报 | |
五岁女童坠河案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本报讯(记者曹奕)5岁女童从住宅小区内亲水平台处坠河身亡,事故责任究竟该谁承担?由于事主与小区开发商无法协商一致,备受市民关注的这一事件昨天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事主向普陀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要求上海中远两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方面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总计人民币64万余元。这也是国内因居民从亲水平台设施坠河伤亡后,引发的首个案例。 据原告代理律师黄可磊说,事发后,双方进行过协商,“中远”方面提出,陈歆仪溺水身亡属意外事件,不能追究任何人责任。而原告方认为,“中远两湾置业”设计施工的亲水平台并非是陆上建筑而是水域设施,是个标准的码头。但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小区内建造码头,又以亲水平台为名吸引业主休闲观光,却又没有设计相应的保护性设施,因此“存在重大缺陷与安全隐患”,属于“设计不当”,与事故发生“有必然联系”。同时,相关的物业管理也存在一定责任。由此,原告方提出赔偿,并要求判令被告方对亲水平台“增设防护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对此,“中远”方面表示,已获悉事主方面起诉。有关人士说,悲剧发生后,“中远”曾与事主家庭进行协商,但因后者要求太高,无法达成一致。他强调,“中远”对于亲水平台的设计与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孩子的不幸,带其外出的家人监护责任无法回避。“中远”方面是否承担责任,责任多大,相信法院会依法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