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林生一审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16:15 新华网 | |
受贿489万余元 法院认定:1994年下半年至2000年1月间,被告人张林生利用担任广州市交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通安全中心)法定代表人、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支队长,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妻子郭某某为请托人唐某某、张某某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897772元。 曾是位高权重的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在位的六年时间利用职务便利疯狂敛财489万余元。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张林生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林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认定:1994年下半年至2000年1月间,被告人张林生利用担任广州市交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通安全中心)法定代表人、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支队长,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妻子郭某某为请托人唐某某、张某某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897772元。 合作经营收受贿赂 1993年,冯某某、唐某某向被告人张林生提议与交警支队合作经营模拟驾驶培训项目,得到张林生的应允。1994年8月,张林生的妻子郭某某收受广东派力公司30%的股份。同年10月,被告人张林生与广东派力公司章某某签订了《场地使用协议书》,确定广东派力公司为广州市机动车教考场唯一认可的模拟驾驶培训及经营管理机构。 其后,郭某某于1994年底至1995年间收受了广东派力公司以分红形式送予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北路的房屋两套(总价值共人民币1428240元);又于1997年12月至1998年12月先后四次收受了唐某某送予的港币1634518元(折合人民币1704315元)。1999年11月,郭某某将上述两套房屋以人民币8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1994年10月,张林生代表交通安全中心与唐某某签订了《场地使用协议书》,向广东派力公司提供460平方米的教学用地作为成立广州派力公司之用。同年11月,广州派力公司依法成立后,唐某某将广州派力公司40%的股份送给张林生的妻子郭某某。1995年6月、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间,郭某某又先后数次收取了广州派力公司以分红形式送予的人民币共95万元。 利用交通设施敛财 1993年9月、12月,张林生指示属下代表交通安全中心与张某某的国际广告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交通设施设置商业广告协议书》,同意将广州市区共48座龙门架提供给国际广告公司发布广告。1994年9月,国际广告公司以利润分成的形式送给被告人张林生的妻子郭某某人民币80000元。1994年12月初,张某某因张林生“帮忙”得到在广州市内路段设置150座风雨亭及100个交通广告宣传灯箱的生意,并对上述设施享有独家发布广告的经营权。1997年5月,新增设的120座风雨亭又如法落入其手。1996年10月、1998年4月,被告人张林生妻子郭某某以利润分成的形式收取张某某给予的人民币71万元。1997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张林生在前往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考察前,收受了张某某送予的美金共3000元(折合人民币24217元)。 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在法庭上张林生辩解说,他没有和妻子郭某某共同收受贿赂。同时其辩护人也提出,没有证据证实张林生与妻子郭某某具有共谋收受贿赂的主观故意,张林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张林生还在法庭上提出,他收受张某某美元是朋友之间的馈赠。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林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所犯罪行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依法应予严惩。 遂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人张林生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被告人张林生的赃款人民币954522.2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记者 于任飞 通讯员 邬耀广 杨晓梅) 张林生受贿窝案五蛀虫 苏建乐于1992年4月至1999年12月间担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1995年初,收受广东三星汽车集团公司广州分公司业务员陈金成贿款266万元人民币。2001年11月22日,广州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苏建乐无期徒刑。 马红华1994年底至1999年间担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一科教导员、车辆管理所所长,收受贿赂642万元,贪污公款70万元。2002年下半年,广州中院一审以马红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司徒国绍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队长,2001年8月23日,涉嫌贪污、受贿425万元一案公审。 郭京华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河一大队副大队长,2001年10月8日涉嫌贪污70万元一案公审。 杨桂平原交警支队民警,2001年10月10日涉嫌贪污70万元一案公审。(来源:新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