沆瀣一气贪污85万 白银公司原副经理在兰州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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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07:51 兰州晨报 | |
100万与“二十一冶”签定协议 1986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第一建设公司白银指挥部(以下简称“二十一冶”)承建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的白银铝厂工程,1989年8月完工试生产,1992年竣工决算。 1994年初,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与“二十一冶”签定协议,由白银公司基建指挥部付 85万元打回指挥部 1994年2月2日,方良国从“二十一冶”财务处将其中85万元,分别以25万元、10万元、25万元和25万元打回基建指挥部的“三产”单位---怡康工程部、彩扩部、兆丰公司和白银区二建二十七队,并将上述4个单位的收据留给“二十一冶”财务处作帐。 用该款购买家电器等物 25万元打入怡康工程部,方良国安排姜某转入怡康工程部在农行营业部另设的隐秘帐户。同年3月,何玉洲与方良国商量用此款购买家电,以共己用。 同年4月5日方良国根据何玉洲的安排,给兰州军区长城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办理了收款人为“王坚铭”、用途为“会议服务费、接待费、文具备品费”的22万元汇票一张,要求购买家电、像机等商品。5月,方良国从长城公司拉走尼康F4照相机一架、33寸松下彩电一台,LD影碟机一台等电器用品,放在自家使用。 同年6月,何玉洲从长城公司拉走了5套M-959健吾音响等商品,将其中四套健吾音响和尼康FM1照相机等物据为己有,将三套音响分别给了3个子女,并和儿子给方良国家送去一套健伍音响。 之后,王坚铭将剩余商品送到白银公司何玉洲办公室,并将广州、深圳的发票在何玉洲办公室交给方良国。帐内剩余33万元,被方良国提取现金22万元,余款11万元由方良国安排姜某与帐内其余款项个人购买了国库卷。 60万元去向何处 10万元打入彩扩部后,1994年,彩扩部负责人魏家宝分3次提走现金10万元,并且将凑齐的10万元现金一次交给何玉洲。 25万元转入兆丰公司,何玉洲安排兆丰公司会计赵某将该款存入建行营业部隐秘帐户。1994年2月15,何玉洲让赵某转给白银市鑫合加工厂10万元,由该厂负责人取得现金后交给何玉洲;后赵某将余款15万元于同年2月71995年5月3日分6次提取现金后,交给何玉洲。 转入白银区二建二十七队的25万元,方良国安排李某为其在银行暂存,待用时给付。李某以其妻王某名义存入白银区信用联社四龙信用社一年后,因李某欠贷款未还,被四龙信用社划转。之后,方良国多次向李某催要,李先后给方良国现金10万元,其余15万元至今未还。 何玉洲、方良国伙同“二十一冶”建设公司共同贪污100万元,何玉洲分得476500元,方良国分得373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