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厂长写“讨债标语”催债被告侵害名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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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09: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7日电据辽沈晚报报道,从2003年7月开始,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上已经停业一年半之久的“亚格湾”酒店的玻璃门上、楼梯上,突然出现了一片片用白色油漆书写的讨债“标语”——“欠款9万,东躲西藏……誓死讨要血汗钱”等等刺目扎眼的语言。究竟是怎样的纠纷才导致了这样的行为呢? 昨日,当事双方终于坐在了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出人意料的是,坐在原 原告:“她找人写标语侮辱我!” 原告辽宁某工业设计公司董事长王某诉称,1998年至2002年上半年期间,其公司向被告单位订购了总金额为22万余元的包装纸箱,当时的约定为“货到付款”。这期间,其公司向被告支付了2万余元美金及2万元人民币,但在双方交易过程中,被告每次收到付款都不曾出具发票,而是打白条,因此其公司不再与被告业务往来。 王某称,2003年7月开始,被告以欠钱为由,多次到王某公司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的“亚格湾”酒店门前闹事,并在酒店的门前玻璃上、后院墙壁上用油漆书写诸如“骗子没有好下场,王××,阎王快要抓你了!”等侮辱性语言。王某认为,被告的这些行为给其个人及公司名誉造成了严重的侵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其名誉损失、精神损失等总计12.8万元赔偿金。 被告:“他欠我9万元货款不还!” 针对原告王某的诉讼,被告方沈阳市某包装制品厂厂长童女士自有她的一番说法。童女士辩称,事情闹成这个结果完全是因为王某长期拖欠货款而造成的。童女士称,自1998年其包装厂为王某的公司加工纸箱后,王某便长期拖欠延付货款,偶尔给付美元,也要求按比市价高很多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以达到克扣货款的目的。 童女士的工厂是由一群下岗职工集资兴办起来的。工厂很小,王某的公司这样拖欠货款使得包装厂的资金无法正常周转,目前已经不得已停产,几十名下岗职工再次面临下岗。童女士称,在多次讨要欠款未果的情况下,为了讨回货款,她不得已在王某的酒店门上写出了讨债的“标语”,而这只是她被逼之下讨要货款的一种特殊方式,并没有要侮辱王某的意思。 原告方老员工成被告证人 昨日上午,此案在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是否存在欠款和童女士的行为是否对王某的名誉权产生了侵害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对于原告王某提出的终止与童女士的合作,是因为其包装厂一直不给他提供正规的收到货款发票。对此,童女士辩称,打白条完全是因为王某为了出口退税而主动要求不用开发票的。比较有戏剧性的是,在双方举证阶段,王某公司的原副经理作为被告童女士的证人出庭作证,证实王某拖欠童女士货款的事实。(记者王晓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