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刑事犯上午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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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1:12 今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李炳霞 王海鹰记者吴阿娟实习生孙启明)今天上午,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判大会,依法判处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犯侯玉超、陈立全、故意杀人犯伊国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后,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述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今年24岁的侯玉超来自山东。2001年10月至2002年5月,他不顾被害人的反抗,以暴力 与侯玉超和陈立全事先预谋、连续作案不同,伊国慧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完全是出于一时愤怒。今年39岁的伊国慧与被害人张某某自1993年开始同居,后来两人关系紧张。2003年4月14日,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伊国慧恼怒之下,殴打张某某并用手猛掐其颈部,以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伊国慧犯有故意杀人罪。 法庭上,法官依法宣读了判决书,后将罪犯押赴刑场。随着远去的警车,随着长鸣的警笛,犯罪分子迈向了生命的终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