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护士也参与贩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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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3:07 新闻晚报 | |
中国青年报10月1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我国迄今为止最大的集团贩婴案。目前,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68人,认定拐卖婴儿147名,全案共涉及拐卖儿童、故意杀人、窝藏、妨碍作证、遗弃5项罪名。15日开庭审理的是其中52名犯罪嫌疑人,余下的将作另案处理。 2003年3月17日,广西桂海高速公路王灵入口处附近,广西宾阳县警方截获一辆由广西 在该案件中,还有一群医护人员,竟也加入到拐卖儿童行列,上演了集体卖婴的丑剧。 2001年初,李琼、黎活分任玉林市福绵管理区医院妇产科主任、护士长。期间,嫌犯谢德明多次到该科,要求医护人员为其提供婴儿。为增加妇产科医护人员的收入,李琼、黎活与科里的医护人员商定:无论是谁上班,发现有产妇产下女婴不愿养的,就打电话给谢德明,让谢德明来抱走婴儿,并向谢德明收取“红包钱”。“红包钱”统一由黎活管理,到月底再分发给科里的医护人员。并要求产妇夫妇写下“同意给人抱养,不准要回”的字据。案件发生后,黎活将保管在其处的4张字据撕毁。 2002年8月16日,产妇杨某在医院妇产科产下一女婴,不愿养。护士陈敏莲就打电话给谢德明。不久,谢德明派同伙李秋来到妇产科抱走了婴儿。临走前,付给妇产科200元。几天后,产妇杨某的丈夫找上门来,要求要回婴儿,但由于谢德明已将婴儿卖出,无法要回。为防止产妇家人向有关部门举报,黎活竟组织妇产科10多名医护人员每人出款140多元,凑够2000元钱赔给杨某。 2003年5月,玉林市个体医生黎桂英被公安机关传讯,供认了其伙同女儿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回去后,黎桂英为逃避法律责任,来到被拐婴儿母亲黎某家中,指使其向公安机关作伪证,隐瞒其第三胎女婴被黎桂英卖给谢德明的事实,妨碍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预计庭审时间将达半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