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厂长张贴“标语”索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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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3:16 沈阳今报 | |
记者隋冠卓 核心提示 为追讨别人所欠的货款,沈阳市某包装制品厂厂长董女士在自己生意伙伴辽宁某工业设计公司董事长王新易(化名)经营的酒店玻璃、墙壁等上面贴上大标语。为此,王新易将董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董女士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其名誉损失、精神损失等总计12.8万元。昨天上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欠债不还 女厂长来单位闹事儿 王新易说,自己与董女士的贸易往来始于1998年,合作至2002年上半年结束。这期间,公司向董女士的包装制品厂订购了金额为22万余元的包装纸箱,当时约定为“货到付款”。王新易共支付董女士两万余元美金及两万元人民币:“但在交易中,她每次收到钱都不给我开发票,而是以打白条来代替,无形中让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我不赞成她的做法,因此2002年我们结束了业务往来。但从2003年7月开始,她以我欠她钱为由,多次到我单位“亚格湾”酒店门前闹事,并在酒店的门上、玻璃上、后院墙壁上用油漆书写诸如‘骗子没有好下场,王新易!’、‘阎王快要抓你了!’等侮辱我人格的语言。于是,我决定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事出有因 为了十几名下岗职工 事情到了董女士这一边又有了不同的说法。董女士说,自己采取过激行为是因为被逼无奈:“这完全是因为他长期拖欠货款不还,我没有其他办法才造成的。自从1998年我们包装厂为他的公司加工纸箱后,他就长期拖欠或是延付货款,偶尔给我美元诓我,都是按比市价高很多的比例折合成人民币的,这一手就克扣了我不少货款。我给他打白条,是因为他为了出口退税要求我不开发票,欺骗国家的其实是他。” 董女士的工厂是由几十名下岗职工集资兴办起来的。“我的工厂不大,他公司这样拖欠我的货款让我的流动资金根本无法正常周转,我多次找他要钱他都以各种理由推托我,我的工厂现在都到了停产的地步,这些下岗职工马上面临再次下岗。我就是想要回我的钱,才在他的酒店门上写那些话的,根本没有要埋汰他的意思。” 庭审直击 原告员工成被告证人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是否存在欠款和董女士的行为是否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进行了激烈辩论。 对于双方是否存在欠款问题,王新易公司的原副经理却以董女士的证人身份出现在法庭上,他说,王新易确实拖欠董女士的货款。 对于董女士在酒店门前写“标语”是否对王新易造成名誉侵害的问题,董女士的律师表示,王新易有意拖欠货款,他的个人品质、信用已经值得怀疑。被告董女士的行为只是表达索要欠款的意思,没有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她只是公开揭发、批评原告的不道德行为,使其曝光,没有对王新易的名誉造成侵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