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医药广告冒充“健康导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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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3:20 沈阳晚报 | |
非法药品广告,竟然明目张胆地印成报纸形式,打着所谓“健康导报”的旗号,对药品进行大肆夸大宣传,塞进居民家的门缝。10月16日,记者针对读者投诉采访了相关部门。 10月16日,记者接到家住沈河区的林大爷投诉说,几天前他在发现家门缝里被塞进一张8开纸。林大爷将纸打开时,发现正面赫然写着四个大字“健康导报”。林大爷平时很喜欢读报纸,他家中就订了3份报纸,但他从未听过这个名字的报纸。 林大爷以为是哪家新办的报纸前来赠阅,于是戴上老花镜读起来,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上面写的竟然全部是一种治疗鼻炎和另一种治疗肠道疾病的药物。林大爷纳闷地说:“这种为自己做广告宣传的‘报纸’,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办的吗,塞到居民门缝里这种宣传方式合理吗?” 记者在该“报纸”上看到,其形式和内容简直令人啼笑皆非。“报纸”正面写的是有关鼻炎的宣传广告,背面是治疗肠道病的广告,该两家均是外省厂家药品。另外还有某某医生推荐、医院的临床成功率等等。上面还写着“某某胶囊‘自连续报道’以来,在沈城广大肠道患者群中引起巨大反响”等字样。在其反面的右下角,写着几个“优惠活动地址”,其中有沈阳市三家规模较大的药房。 记者找遍了整张纸的正反面,才找到了仅有的咨询电话,是一个沈阳的手机号码,但记者拨通电话时,该电话已经关机。 记者随即与沈阳市工商广告监察处和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取得联系。沈阳市工商广告监察处的同志告诉记者,《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中有规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八大产品的宣传广告,必须有工商局的批准,沈阳的广告应有:沈印字2003某某号。报型广告的宣传方式是可以的,但以“某某报纸”为名也是不允许的。而且不得以医院医生名义、医院治愈率等对药品进行宣传。这些规定,该广告均严重触及,属于非法广告宣传。本报记者徐微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