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四十万 辩称是报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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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原市规划编制中心主任胡显文受审 本报讯“那是我应得的劳动报酬!”昨日,坐在广州市中院刑事审判法庭被告席上的原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胡显文如是说。他被指控接受了44.5万元的贿赂,但他认为其中40万元属于劳动报酬。 胡显文是江西省高安人,硕士学历。据检察机关指控,在1995年至1998年期间,作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勘测管理处的科员,胡显文利用具体经办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权力,先后介绍天某大厦、金某园规划设计项目给天河某建设艺术设计公司于某。于某为了表示“谢意”,先后两次在胡显文的家中行贿,前一次是30万元,后一次是10万元。在1998年至2000年之间,胡显文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勘测管理处副处长及处长助理的职务之便,在介绍南某花园规划设计项目给他人后从中分五次受贿4.5万元。 胡显文在昨天的法庭上非常镇定。他辩解说:“我是一个工程师,于某提出和我一起完成天某大厦和金某园两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在这个过程中,我作出了很多具体的指导,提出了很多建议,也花费了大量空余时间,于某所给我的40万元是我应该得的劳务报酬。此外,所有事实都是我自己供述,属于自首,请求法院宽大处理……” 其辩护人也辩称:“胡显文第一笔40万元不属于受贿,因为他并非利用职务之便,而只是利用自己工作之便,在空余时间为于某提供指导。”(邓活生 林洁)(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