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下岗福州就业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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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5:40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外地下岗在榕人员是否可以享受福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据该局征管处刘宜楷处长介绍,根据有关再就业政策精神,外省市下岗失业人员持外地《再就业优惠证》,可以视同本地再就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包括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在增值税起征点以下免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福州市国税局对所有下 目前福州市国税局已经成立了再就业税收政策检查小组,对全系统各单位是否建立“再就业办税绿色通道”、是否落实有关政策等进行全面检查。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2366进行咨询或者投诉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