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应到指定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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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7:56 哈尔滨日报 | |
问:信访活动为何应到指定接待场所依法进行? 答:公民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多人走访反映共同问题的,应推选5人以下代表提出。 国家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道路(铁路)的安全畅通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党政机关门前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上访;严禁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拦截领导人和公务车辆,扰乱办公秩序;严禁堵塞道路(铁路)交通,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严禁损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和各种交通工具。 公民以集会、游行、示威的方式反映问题、表达心愿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获得许可后方可施行。未经许可,均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违法犯罪人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