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城子汉墓又遭破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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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1:02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刘晓琦)10月10日,本报连续报道了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汉墓惨遭施工单位破坏,大连市文物部门紧急发掘的消息。就在大连市文化局正在对破坏单位做出处罚决定的时候,昨天,大连文物部门发现,施工单位又开始了施工建设,继续对汉墓进行破坏。 8月末,本报接到读者反映,某建设单位在营城子地区的施工中发现了2000年前的汉代墓葬,当文物部门得知消息,迅速向施工单位做出了停工的通知,可10月10日,施工单位又 据了解,当时应营城子镇政府的邀请,甘井子区政府会同大连市文化局有关领导,在营城子镇就古墓保护问题紧急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认为,既要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又要保护好2000年前的地下文物,绝不能让基本建设工程和文物保护工作对立冲突。最后,会议做出决定,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出资,文物部门收到经费后,尽快对施工现场的文物做抢救性发掘,发掘后再进行工程建设。营城子镇政府表示同意上述意见,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此事不需再报省及国家有关文物部门,他们会积极配合文物发掘工作。 为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文物部门先对汉墓群一处保存较完整的单室砖墓进行发掘。就在发掘工作暂告一段落,文物部门做好充分准备,随时对汉墓进行大规模发掘工作的时候,昨天下午,文物部门再次接到营城子地区群众举报,建设单位又偷偷开始施工。 据文物部门负责人介绍,昨日下午5时,当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看到现场的施工车辆仍在作业,两台挖掘机轰隆隆作响,运输泥土的车辆在忙着取土。文物部门的工作人员看到,在汉墓保护区的西南端,又挖出一条长200米,宽10米左右,1米多的深沟。 见到文物部门主管人员到场,施工车辆连忙停止作业并离开,周围群众纷纷表示愤慨,决不能再让建设单位破坏汉墓文物。文物部门负责人说,基于建设单位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他们将连夜安排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监视。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将坚决根据《文物保护法》对建设单位实行重罚。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