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告表姑与父结婚 北京首次宣判近亲结婚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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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1:2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邓婷)身患绝症年过5旬的刘仪离婚后竟和自己的表妹结婚,4个月后,刘仪病情恶化死亡。昨天,其女儿16岁的高中学生喃喃(化名)将表姑推上法庭,要求判定这桩婚姻是无效婚姻,丰台法院判决支持了喃喃的请求。据悉,因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而被宣布婚姻无效的案件在全市尚属首例。 昨天的宣判,喃喃的表姑王丽并没有到庭。喃喃称,她的父亲刘仪与王丽是表兄妹, 王丽在答辩状中称,刘仪与其前妻婚后不久即因性格不和,经常产生矛盾以致离婚,并不是所谓的“第三者”问题,在他们当年离婚的案件中已经确认。刘仪患病后,王丽日夜守候,精心照料,使刘仪对她产生了强烈的依恋。王丽说,自己虽是刘仪的表妹,但为了能以妻子的身份请假照顾他,遂与刘仪办理了结婚登记。今年8月刘仪去世后,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因刘仪的去世而自然消失,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法院应依法驳回喃喃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审判长许琳告诉记者,刘仪与王丽是表兄妹,俩人隐瞒真实情况,虽经丰台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但喃喃作为刘仪的女儿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应予准许。王丽与刘仪的配偶关系虽因刘仪的死亡而终止,但双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永远不会改变,故王丽“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辩称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判决刘仪与王丽的婚姻无效并收缴他们的结婚证,根据司法解释,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