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年龄不对七旬婆离婚不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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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6:2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 余卫强 实习生 郑蓉 苏小莉)昨日,一名73岁的太婆来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现结婚几十年的丈夫由于当初结婚隐瞒了实际年龄,结婚证的年龄比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年龄小了3岁,这让太婆离婚的愿望一时难以实现。 家住东通顺街的太婆罗书容(化名),和丈夫结婚已经四十多年了。虽然年事已高, 对于离婚,罗婆婆丈夫的态度是“要离婚可以,但让老太婆一个人先去跑”。可等罗婆婆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发现,结婚证上她丈夫的年龄比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年龄小了3岁。根据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出现结婚证和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年龄等情况不一致时,不能办理离婚手续。而且即使手续齐全,还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办理。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称,罗婆婆要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必须出具丈夫户口所在地提供的他的真实年龄证明,同时,还要到当年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找四十多年前的结婚登记档案,并出具相关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