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5万 潜逃三年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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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0:09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10月17日讯 (记者 李冉 通讯员 王兵 徐明)山东某塑料门窗设备公司江浙分公司经理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5·5万元后潜逃。经过天桥警方全力追捕,终于将其抓获,昨日对其依法执行逮捕。 张某是山东某塑料门窗设备公司的职工,2000年2月被公司派往浙江衢州江山市担任该公司驻江浙分公司的经理。同年3月份,该分公司与浙江绍兴一门窗厂做成一笔生意。5月, 总公司经理秦某发现后到天桥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天桥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但张某却一直没有露面。2003年9月8日,办案民警得知,张某现在石家庄一门窗厂销售处工作,当日下午在石家庄市该办事处将张某抓获。 经审查,张某对自己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他于2000年5月挪用资金后,在浙江衢州江山市花了3万余元为其情妇开了一个美容美发店,剩下的钱也都被他挥霍一空。今年张某的亲戚也开了一家加工门窗的工厂,因张某对此业务比较熟悉,就请他到驻石家庄的办事处工作。10月16日,经天桥区检察院批准,张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执行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