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主被刑拘 交警部门表示严肃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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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9:3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李伟俏 本报18日讯本报《宝马车撞人事件调查》发表后,今天哈市交警支队召开事故分析会,表示一定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查清事件真相。记者获悉,今日,宝马车主苏秀文已被哈市交通管理部门刑事拘留。 今天下午,哈市交警支队负责人组织事故处、道里交警大队、法制处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了事故分析会。经道里交警大队初步调查,肇事女司机叫苏秀文,45岁,自述无职业,今年6月份新买的宝马吉普车,办完牌照一共花了129万。苏秀文称自己平时经常开车,当天和姐姐苏秀琴一起到抚顺街人才市场附近的老年活动室办事时,车停在路边,被卖大葱的四轮拖拉机刮到倒车镜,苏秀文与卖大葱的妇女发生争执后,准备将车停靠到路边,踩刹车时错踩油门导致这起交通事故。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撞人事件分为两起交通事故进行调查。第一起交通事故是苏秀文与四轮拖拉机相刮事故,第二起事故是苏秀文撞人造成一死13伤事故。警方初步调查,事发现场一辆从此经过的公交车上一位目击乘客证实,事发时,苏秀文的宝马车在超越了公交车后欲超越拖拉机时倒车镜被拖拉机刮掉,当时车在运行中。交警支队领导已经责成道里交警大队对撞人事件遍访证人,进行深入调查,以便及早获取事件真相。交警部门同时希望现场的目击证人尽快到警方作证。据悉,因此次撞人事件后果严重,交通管理部门已将肇事女司机刑事拘留。(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