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540余万 法人代表个人犯罪判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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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13:2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向万斌陈立峰)法定代表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40余万元,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个人犯罪对犯罪嫌疑人秦莲娣提起公诉。 今年4月,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单位上海蓝亿电子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嘉定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案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秦莲娣被取保候审。经审查查明,2000年7月,秦莲娣委托他人以自己和王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上海蓝亿电子有限公 主诉检察官发现,上海蓝亿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后,实际上由秦莲娣一人经营管理,王某既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享受利润分配,仅仅是一个挂名股东。由此,检察官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秦莲娣的行为不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而应以个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采纳了嘉定区检察院的意见,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秦莲娣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秦莲娣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日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