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挂名股东有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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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14:16 沈阳今报 | |
李先生:两年以前,我的一位朋友向我借了身份证说要买手机卡,但他借用我的身份证成立了一家股份公司,我是股东之一。当我知道此事后,公司的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于是我没有阻止。之后,我也没有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活动。但最近我听说公司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财务危机,债务人有可能提起诉讼,这会导致公司破产。请问,如果公司破产,会不会追究我这个挂名股东的责任?会追究什么责任? 韩明旭:应该追究你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对于公司债务应以股东出资和出资额承担法律责任,即有限民事责任。如果是挂名股东,对方还可以以出资不到位起诉你,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