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三重身份 一青年顺利骗租四辆车当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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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02:45 新华网 | |
利用自己三套身份证件,连续从租车行骗租汽车然后当掉。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锋提起公诉。 李锋拥有李峰、李奇三个名字,这三个名均是他曾经用过的真名。原来,李母为讨个吉利多次为儿子改名,而每次改名又以旧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丢失为由没有上交旧的身份证件。 2002年7月,李锋从报纸上看到招聘司机的广告,便想从租车行租辆车应聘这个职位。因新的身份证还没有发下来,便用以前叫李奇时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从北京某租车行花220元租了辆捷达车。后因此辆车在朋友处多日,租金达到1000余元。此时租期将至,租车行不断打电话来催,李便把心一横,做了一套假车主手续,将这辆捷达牌小轿车在天津当了3万元。 此后,李锋以相同手段,利用旧身份证从北京两家租车行共骗租4辆桑塔纳、捷达等小轿车,而事先的租车费和押金均是将前一辆车在外地典当行当掉的费用。当抵押在太原某典当行的第四辆车的当款被李挥霍一空后,他便和北京的租车行彻底失去了联系。但该公司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发现这辆桑塔纳车在太原便立即报案。警方让太原那家典当行以车到期,如不续当就拍卖为由让李锋前来续当。当李锋到达时,当即被民警抓获归案。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此提醒租车行,作为汽车租赁公司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资格,切忌只查形式,不查内容。而作为典当行来讲,应进一步规范行业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只有在各项所需典当手续完备时,才可以受理业务,并且要通过调查核实,严格审查各项手续。(文中人名为化名)(记者/李佳通讯员/姚志刚傅强 刘超颖)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