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9 为了完成一定数量的缉毒任务,竟与不法人员马进孝合谋,蓄意制造虚假贩毒案,陷害兰州出租车司机杨树喜于死地。10月17日,一手导演这起案件的原甘肃临夏州公安局缉毒支队队长丁永年涉嫌徇私枉法案在永靖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人称,2001年7月26日,兰州市出租车司机杨树喜被马进孝以200元费用骗至临洮沙塄渡口,在其单独返兰途中被警方拦截,警方从杨的出租车后备箱中查获了净重3279克的块状可疑物8块,经鉴定为“海洛因”。杨树喜 因此一审被判处死刑。但杨树喜不服,提起了上诉。后经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发现所谓杨树喜贩毒案竟是由丁永年伙同马进孝刻意“安排”的一起假案。最终在有关方面的协调下,今年5月份杨树喜被释放回家。此后丁永年被临夏州检察院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
10月17日上午11时,备受人们关注的丁永年徇私枉法一案在永靖法院开庭,将近5个小时的庭审悬念迭起,控辩双方交锋激烈。
当日庭审中,丁永年推翻了自己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支持徇私枉法罪的指控。其中提及前述警方从杨树喜出租车后备箱中查获净重3279克的8块块状可疑物,经再次鉴定根本不是“海洛因”,而是丁永年与马进孝选用其他物品制成。
据此,丁永年认为,在“杨树喜贩毒案”中,如果不是鉴定人将本身不含海洛因成分的3279克的块状可疑物“鉴定”为“海洛因”,李树喜的冤案就不能成立,鉴定人对此负有责任。另外丁永年辩称炮制假毒品案一事,自己曾与公安局领导请示过。因此,被告丁永年辩称起诉书指控其犯徇私枉法罪不能成立,他说如果认为他在李树喜案中有责任,也只是一般的工作失误,而构不成犯罪。同时,其辩护人为丁永年做了无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