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工程师“好奇”出轨 偷阅电子邮件换来一纸“休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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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09:09 东方网-劳动报 | |
一位电脑工程师,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而起因竟然是他的好奇。 这位电脑工程师姓郭,在一家银行工作。他在上网浏览时,一时好奇,访问了银行内部的邮件数据库,并且私自打开副行长发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机密电子邮件,看了他不该看到的机密文件。由于系统设有收件人收到邮件后自动向发件人发出收件回执的设置,因此郭某的行为被发现了。最后,银行以郭某违反了银行的规定解除了和他的劳动合同。 郭某认为自己作为IT工程师,有权访问服务器上的邮件数据文件,银行解除劳动合同时也没有事先通知工会。他因此申请仲裁,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求银行撤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支付他经济补偿金和未提前通知的一个月替代期工资共10多万元。银行表示,郭某的行为构成了违纪,而且银行在处理前已经通报工会,工会未表示反对。 仲裁委员会认为,电脑工程师有权从事与电脑系统相关的工作,但工作内容仅限于银行制定的电脑系统使用规则范围内,郭某的行为确有过错。但仲裁委同时认为,银行的就业规则未将郭某的这种行为规定为严重违纪,而且郭某的行为本身不足以认定主观上存在泄露机密的企图,所以银行对郭某作出的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缺乏依据,应支付郭某经济补偿金共3万余元。 双方都不服,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郭某坚持原来请求。而银行的代理人、上海世民律师事务所高师坤和齐斌律师认为,仲裁认定郭某偷阅电子邮件的事实,却让银行支付补偿金,这是不负责任的。 最后,法院认为郭某私看机密电子邮件,严重违反银行的规章制度,而且银行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通知工会。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正当、程序合法,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及替代期工资。(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