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好汉局长”私刻县委公章敛财黑幕揭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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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1:31 新华网 | |
10月17日,广西浦北县原外经贸局局长黄志强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浦北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黄志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一案,揭开了这名自封为“好汉局长”的敛财黑幕。 黄志强原是浦北县原外经贸局局长。2月28日,浦北县纪委宣布对黄志强进行审查;3月21日,浦北县公安局宣布了对黄志强执行逮捕的决定。经过浦北县检查院6个多月的侦察, 据悉,现年34岁的黄志强在任浦北县外经贸局局长期间,为了帮助何某、王某等人办理出国护照从中收取手续费牟利,与同案嫌疑人庞雪锋密谋后,黄志强将一份盖有浦北县委公章的文件交给庞雪锋,庞雪锋到南宁找人依照这个文件公章的印迹,刻制了一枚“中国共产党浦北县委员会”的印章;2002年12月,为了帮助何某等人办理出国挂靠手续,黄志强又私自找人刻制了一枚“浦北县进出口总公司”的印章。 此外,今年2月,黄志强还私自伪造了一份承包浦北县八角林场的合同,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成立了一个“广西兴浦经贸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高达490万元人民币。 今年2月24日晚,黄志强家发生了一起盗窃案,黄志强用来装这两枚假印章的黑色手提包被小偷盗走,后小偷将手提包丢弃在浦北县城一个建筑工地上,群众发现手提包后,把手提包和两枚假印章交到了浦北县委员会,故引发本案。黄志强被审查期间,写了一份交代材料,材料上多次提到他制造假公章是出于哥们义气,仅为成人之美,别无其他目的。 黄志强在交代材料中还规劝别人要以此为戒,不要做这种“好汉”。局长为朋友两肋插刀,以此葬送“局长宝座”和大好前程,消息传出来,有人还曾为之感叹。然而,检查机关经过调查发现,这个自封为“江湖好汉”的局长,并不是那么回事,主要目的还是敛财。 据调查,黄志强先后以办理出国手续要挂靠其他公司名义为由,收取要求办理出国手续人员每人2万元钱的现金。此外,他还多次以办理出国手续有难度为由,向要求办理出国手续的人员要了近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黄志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并提起公诉。10月17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以开庭审理了此案。(文/丁后锋钟亿雄韦焕干)(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