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院公审一犯罪团伙25名狂徒作案99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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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6:05 河南报业网 | |
本报讯 近日,一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盗窃、收购赃物、组织越狱犯罪团伙的成员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1名主犯中,5人被判死刑,2人被判死缓,4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案犯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所有犯罪分子都被处以罚金。 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被告人杨刚成等人单独或分别结伙,先后窜至灵宝市豫灵、阳平、尹庄等乡镇及陕西省潼关县等地,持刀、棍、枪等威胁、捆绑并殴打受害人,共计实 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5名被告人参与犯罪的起次、犯罪性质与手段、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抢劫与盗窃的数额、认罪与悔罪态度、坦白与立功情况等情节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处主犯杨刚成、汪功发、张军、张建、王先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主犯文成平、商明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主犯冯永强、王朝兵、王先俊、王化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罚金2.3万元至5000元。同案犯王晓锋、李道云等1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并处罚金4万元至1000元。被告人张康田、周静因犯收购赃物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与半年,并处罚金1000元。三门峡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