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负责人:实现校企分开的改制基本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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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22: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李江涛)清华大学有关负责人20日向记者说,实现校、企分开的清华校办企业改制已基本完成,学校将逐步取消“清华同方”“清华紫光”等控股、参股公司名称中的“清华”字样。但校、企分开并不是校、企脱钩,清华仍然是校办企业的股东。 清华大学校长助理、企业集团董事长荣泳霖告诉记者,为弥补教学和科研经费的不足 他说,根据2001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清华大学从2002年4月开始着手进行校企改制,包括清产核资、划转资产、理顺资产关系、明晰产权关系等一系列工作,并对校企人员的分流、校企的冠名及校领导在校企的兼职都进行了调整、变更和处理。 据荣泳霖介绍,经国务院批准,他们已将原来的清华全资企业——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改制组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即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将于近期正式挂牌成立。作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它目前拥有清华同方、清华紫光、诚志股份等6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和清华阳光、科技园建设等28家控、参股企业。 荣泳霖表示,校、企分开并不是校、企脱钩,清华大学还是校办企业的股东,学校对企业除了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外,还承担把科研成果以经营性资产形态向企业投资,孵化新的企业并不断向企业输送科技、管理人才的责任。 2002年,清华大学科技产业累计销售总收入为115亿元,占全国高校科技产业销售总收入的21%;实现利润6.4亿元,占全国高校的25%;缴纳税金5亿元,占全国高校的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