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条例》颁布后,涪陵29家物管公司据此一起行动,从今年9月起不再为水电气三家能源单位代收费,遭到三家单位“拉闸催费”。10月14日上午,涪陵区房管局对物管公司的劝说宣告失败,物管公司引起的这场关乎涪陵数万居民的风波,一下子变得引人关注。《物管条例》引出风波涪陵区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共44家,这次联合拒绝代收费的29家公司托管着全区80%的小区。涪陵康居物业公司何经理称,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气费,是涪陵的惯例,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由于水电气总表和分表的差额,住户拒绝按高于定价 的标准缴费,使物管公司除了垫资外,还要承担不菲的滞纳金,物管和住户为此关系紧张。9月1日颁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9月2日,涪陵区29家物管公司联合发函,声称“已无权无义务”代收费用,让水电气公司自行处理。能源公司不接招物管公司9月2日就发出的函如泥牛入海,三家能源单位态度明确,不缴钱就拉闸。9月28日,瑞新花园住户为此受过。停电从上午11时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10月9日,全区最大的新华苑小区遭遇停电1小时,次日该小区又接到天然气公司的停气通牒。13日,志勤物业被停水。三家能源单位要求物管仍按惯例代收代缴使用费。14日,一直没有表态的房管局下定决心收拾战局,召集44家物管协商停止“罢工”,继续代收惯例。所有公司拒绝,要求保护自身利益,与能源单位建立新的协约。会议无果而终。律师熊颜昆分析认为,没有签订代收协议的物管公司可以与能源单位协商,不再承担代收义务。记者 李璐 实习生 肖禄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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