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串子案终审判决作出近3个月未见分文赔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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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2:33 城市晚报 | |
赵、孙两家申请法院执行 城市晚报记者左江/报道 本报通化电记者10月20日获悉,由于“通化串子案”终审判决已作出近3个月,赵盛强等原告方均未获得分文赔偿,赵、孙两家已于10月17日正式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今年7月23日,轰动全国的通化串子案经过历时两年多的法律程序,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赵、孙两家共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抚养费、寻亲费用等共计52万余元。尽管赵、孙两家人及赵达仍没有摆脱事件阴影的笼罩,但法院已作出判决,也就不再准备继续打官司。然而,令他们不解的是,终审判决已作出近3个月,可赔偿款却未见分文。赵盛强告诉记者,期间,他们两家先后多次找到通化市人民医院索要都未果。两家人无奈,最终只得申请法院执行。10月17日,赵、孙两家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完执行手续,等待法院执行。 赵盛强还告诉记者,终审判决后,由他和孙华东合写的串子事件全过程纪实一书已基本结束,正在着手准备出版印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