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颗钻石丢在出租车上 沈阳警方立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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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5:50 时代商报 | |
一千多颗钻石在沈阳丢了 本报希望拾到者及时联系失主电话81875255 13804217641 从10月19日下午开始,沈城的许多出租车都从电台里听到了这样一则寻物启事:19日下午1时许,陈先生从小北某酒店打乘一辆白色出租车,在北站长途客运站下车,将一黑色手 价值百万钻石落在出租车上 身为南方某钻石珠宝公司经理的陈先生是于几天前到达沈阳的,此行的目的是按照已经签订好的购销协议,将该公司先前从正规渠道购得的一批钻石送到沈阳和哈尔滨几家客户的手中。在完成了与沈阳客户的交接后,19日中午,陈先生携带剩下的1000余颗价值超过100万元的钻石,在小北某酒店门前乘上了一辆车况不算新的白色出租车。上车前,他先是打开了右后门,将装有钻石的手提箱放在了副驾驶座椅的后面,然后开前门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一路上一直到目的地———北站长途客运站,陈先生始终在打电话,车停下后,陈先生看了一下计程表是7元钱的路费,正在打电话的他便给了司机10元钱。在车里又说了几句话的陈先生便往车下走。据陈先生回忆,当时司机接过钱后还看了一眼正在打电话的他,但他当时就是一边打电话一边想着付钱。下车后,陈先生边说话边往前走了三四步,也就是他走这几步路大概5秒钟左右的时间,陈先生突然想起了放在后面的自己的包,于是他便转身回来,可就在这5秒钟的时间里,他所乘坐的那辆出租车已经没了踪影。 失主30小时没合眼冒雨苦寻 用陈先生接受采访时的话说,当时他已经“木”了,还错误地追上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但是,很快有一些清醒的陈先生用电话通知了沈阳某金店的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电台在时隔不长的时间后就在广播中发出了本篇报道开头的寻物信息。 陈先生一行人又在第一时间向沈河交通治安派出所报了案。之后,他们几个人又在整整一夜的时间里,从陈先生上车的酒店门口到下车的地方再到沈阳太原街、中街、南站、北站等多个出租车容易“扎堆儿”的地方,一辆车一辆车地问,一辆车一辆车地找,直到20日白天下着雨,他们还在北站地区寻找白色的出租车。 到20日,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出租车管理科已经得知此事,并高度重视,相关人员还亲自帮助陈先生向部分出租车公司询问情况,而且根据陈先生提供的出租车司机相貌、外部车况和车内的情况,对此事已经立案调查。 根据陈先生所提供的情况,公交分局客运管理处已经帮助陈先生他们把寻找目标缩小到了几百台符合“条件”的出租车上。 抛重金以求打动拾到者 陈先生表示,由于遗失的东西价值昂贵,所以目前只能以“重谢”两个字来对拾到者和知情者说,陈先生希望能通过本报的呼吁,以尽快找到遗失的千颗钻石。陈先生还告诉记者,由于朋友的帮助,相当大范围内的珠宝金店业,已经用最短的时间形成了“一致”,只要陈先生提供的生产批次的钻石一被露面鉴定、询价或出卖,信息就会集中,并传到有关部门和办案人员那里。针对此事,有关钻石方面的专家还告诉记者,陈先生的那批钻石尚属于工业半成品,其具有的放射性要比已经成形的同类产品强得多,商家在出售前还需要经过专业的工序进行加工处理,否则,如果在数量如此之大的情况下非专业人员处理不当,会对人体造成一定意想不到的危害。 主任记者于江涛 链接 有关法律界人士指出,拾到贵重失物者如果将其以占为己有的目的隐匿起来或处理掉,那么就构成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与拾金不昧而得到失主的酬谢金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