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31.5?顾客认为灌气不够液化气站作出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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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9:2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19公斤的液化气瓶充上15公斤的液化气后,丁先生自己在家一称,只有31.5公斤,但是液化气站称,他们没有少灌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0月19日,家住合肥市玻璃总厂1幢207室的丁先生,来到合肥市长江东路上的合肥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第十一分销站,要求灌一罐15公斤的液化气。当日,该站的一位工作人员将其液化气瓶取走,在这之前,丁先生自己将空液化气瓶称了称,是19公斤。他还小心地用粉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合肥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第十一分销站,里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按照液化气瓶出厂时瓶身标明的重量加上所要灌的液化气的重量来灌气的,例如一液化气瓶出厂时所标的自身重量为17公斤,如果要灌15公斤的气体,那么加灌时只要重量达到32公斤即可。而丁先生的液化气瓶上所标重是为16.5公斤,按灌15公斤液化气来算即灌气后总重量达到31.5即可,所以他们没有少灌气。对于丁先生在灌气前所称出的19公斤的瓶身重量,他们认为很可能是瓶内的残余气体所致,因为一到天气变冷时,液化气瓶内会有剩余残液,导致气瓶的重量大于瓶身所标的净重。而对于气瓶内的残液,一般在消费者主动要求抽残时,液化气公司在加灌液化气之前会将气瓶内的残余气体抽除再加灌,但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要求抽残,液化气公司则就直接灌气。 但是,丁先生对液化气站的这种说法不以为然,“我付的是15公斤气的钱,但是拿到手的却不是15公斤的气。这不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吗?” 冬季即将来临,类似丁先生所遇到的这种问题也将会逐渐增多,液化气瓶的残液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广大市民对此有何建议和看法,本报欢迎市民发表自己的看法,电话:0551-2813442。 (吴尚盛木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