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波兹曼”放心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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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09:28 沈阳今报 | |
记者赵红霞今报讯2003年6月12日,辽宁某报一则《“斯波兹曼”浑身零件都姓假》报道,使“斯波兹曼”自行车的用户一时胆战心惊。昨天,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斯波兹曼”诉某报的判决结果:报道内容严重失实,严重损害了“斯波兹曼”的商品信誉和名誉权,辽宁某报应依法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斯波兹曼 批评报道令其销路不畅 今年6月,“闸掉了、轴断了、圈瓢了、条折了”等一系列描述“斯波兹曼”自行车质量低劣的字眼出现在辽宁某报版面上。该报道称:“‘斯波兹曼’为贴牌车,厂子卖给个人,牌子卖给天津,事故率高,根本骑不住。记者在沈阳几大自行车市场采访,卖主都说是原厂的,而一位业内人士则说,沈阳已经没有鞍山的‘斯波兹曼’了,取而代之的是组装车……”报道见报后,影响了该品牌车的销售。 告上法庭 厂家列出种种证据 鞍山斯波兹曼有限公司看到该报道后,认为报道失实,于今年7月将辽宁某报告上法庭,并且提供了一系列证据。该公司于2003年2月经过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了企业法人执照;2003年1月“SPORTSMAN”商标被认定为“辽宁省著名商标”;原告委托天津自行车厂生产自行车是合法的企业经营方式;厂方拥有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结果为优等。 一审判决 辽宁某报新闻严重失实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天津厂家是委托生产协议关系,符合有关规定。被告对原告的产品质量、贴牌生产及销售情况的报道,主要内容严重失实,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品信誉,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