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商人发短信“祝人厄运”被判赔款1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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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法院认为,该信息含侮辱内容,构成侵权 每逢过年,大家都会互祝对方新年行大运。然而今年大年初一,家住佛山顺德区的梁某却收到昔日货主发来的一条不吉利的短信。日前,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结了此案,判决发短信人覃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承担410元诉讼费。 原告梁某所在的公司曾与被告覃某的丈夫开办的某厂有业务往来,后来双方发生纠纷。覃某片面认为纠纷是因梁某的有意刁难而起,于是,闷闷不乐的覃某便于今年大年初一,用自己的手机向梁某发送“祝你新年行衰运,日日都吃蕉”的短信。 梁看到短信后,觉得生意人新年头一天收到这样倒霉的短信,极不吉利,遂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覃某在农历春节这个传统的喜庆日子里通过手机向原告梁某发送含有诅咒、侮辱内容的短信息,已严重损害了梁某的名誉权,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林洁 伍健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