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院存放多年的130多具“无主尸”被火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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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5: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1日电据新晚报报道,从去年开始,哈尔滨市逐步取消了市区内各医院的太平间,所有死者的遗体被统一送到市里两个殡葬服务中心。在这一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在各医院太平间里存放多年的“无主”尸体,成了工作的最大难点。据统计,这些“无主”尸体达130具之多。 据市殡葬管理中心介绍,哈尔滨市原有医院太平间53座,“无主”尸体都存放在这些 据调查,这些尸体存放医院太平间的原因多种多样:家住宾县的A因砸伤被送进医院抢救,伤势过重死亡。其家属无力承担抢救费用和尸体存放等费用,尸体就在太平间里一放好几年。当调查人员找到A的家属时,家属表示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并签字同意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A的尸体。类似于A这样的尸体在各医院的太平间里还有好几具。 B在一次交通意外事故中受伤后,被好心人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B身上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和资料,院方暂时将遗体保存在太平间里,并发出公告,等待死者家属前来认领尸体,同时也希望家属支付相应的费用,但一直没有结果。 在某医院太平间里,有一具C尸体,家庭住址是哈尔滨某县,但具体地址不详。民政、公安和医院三方派出的调查人员专程赶到该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查到该县共有7个叫这个名字的人。他们根据年龄确认其中一人应该是C,便一同前往该村,寻找其亲属。这种调查工作非常艰难。 据了解,像B、C这样的“无主”尸体在此次清理的上百具尸体中占了六七成。 哈尔滨是国内太平间撤出市区较早的城市之一,外地可借鉴的经验很少,要处理这么多的“无主”尸体在国内也非常罕见。有关部门虽然已经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等工作,但在对“无主”尸体的最终处理上仍是慎之又慎。工作人员翻阅了大量资料和国家相关法规,并向国内知名律师进行了咨询。 据律师介绍,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找到了法律依据,哈尔滨医疗单位和殡葬部门又在新闻媒体上发出认领尸体公告,过了公告截止时间,工作人员对每具“无主”尸体的资料进行详细登记,并将所有资料报卫生局和公安部门备案,随后,相关“无主”尸体被火化。就这样,在一年多的时间内,130多具“无主”尸体被陆续火化。(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