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疗名存实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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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00:50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刚)近期,国务院颁布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对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而今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太原的乡村卫生机构状况不容乐观,存在人员少、学历低、多头管理、经费缺乏等诸多问题。太原市有农村人口100多万,而全市乡(镇)、村卫生院(所)只有1000多所,人员3000多人。面对众多的农村居民点特别是偏僻的山庄窝铺,从业人员严重不足。另外,在太原市农村卫生机构中,人员学历明显偏低。据今年的最新统计,在太原乡镇卫生院中,中专(包括相当中专学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太原市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县(区)、乡、村三级办医,三级管理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不少问题。乡村两级经济基础较差,无法对他们管理的卫生院(所)进行过多投入,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卫生机构仅限于业务管理,也不愿过多投入。 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太原多数农村卫生机构人员和设备不能配套,条件十分简陋,连最普通的X光机都很缺乏。而且人员待遇低,太原市10县区中仅有尖草坪区和杏花岭区每年给每位村医240元的补助,正规院校毕业的学生大多不愿到乡村卫生机构工作。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