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妹妹认为送子“太残忍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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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09:33 南方都市报 | |||
生活贫困→买妻生子→腿伤妻走,尽管老人事出有因,妹妹仍认为送子“太残忍了” 亲人口述 本报对老人送子的报道刊出后,老人远在高州的妹妹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送子这种行为“太残忍了”。记者从中得知了老人更详细的经历。 一个哭诉电话老农妹妹印证其说法 “记者同志,我是刘耀佳的亲妹妹。我哥哥于10月16日从农村里面出走后,家里人寻找了很久都没有发现他的行踪,我们都快急死了……”电话的那头,一个妇女的声音哽咽着。 打来电话的是老农远在几百公里外的高州51岁的妹妹刘丽珍。她告诉记者,这几天来,老农的许多亲戚都心急如焚。因为,老农平常没有什么朋友,亲戚间走动也很少。这次带着两个未满10岁的小孩举家出走数日不归,在亲戚们的眼里是一个十分不寻常的举动,他们都担心老农会发生意外。 “看了贵报《穷苦老农当街赠送亲生子》之后,我们如溺水之人拾到了一根稻草,重新燃起了希望。我们给您打来电话,希望您能够帮忙找到我的哥哥,劝说他不要送掉自己那两个可爱的亲生小孩,告诉他家里人都在焦急地等着他,并要他好好回家……” 这个电话顿时将记者的一点点疑虑一扫而空:老农当日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么,隐藏在老农背后的,究竟是怎样一个故事呢? 一段悲惨经历生活贫困买妻生子 从刘女士的口中记者得知,刘耀佳老人的母亲一共生了6个孩子,老人排行第三,刘女士则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孩子,兄妹间一直相处得很不错。后来她出嫁到了城里,相聚的时间变得很少,一年才从城里回乡探一次亲。大家的生活都十分困难,刘耀佳老人是众多亲戚里面最苦的一个。 刘女士称,老人先后在黑龙江省与吉林省当过后勤兵,退伍后回家务农,生活一直过得很惨淡,老人也因此一直没有娶到媳妇。大约10年前,老人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买来了一个比她小20来岁的女人,与其结婚并生下了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靠着做点农活卖点瓜果,一家四口生活虽然很拮据,但还能勉强过日子。 老人摔断了左腿之后,老人的媳妇开始嫌他老嫌他穷,整日里不停地吵,最终与别的男人远走高飞了,只剩下老人与两个小孩相依为命。刚开始老人还能靠着很少的一点积蓄熬日子,后来钱渐渐花光了,生活问题开始变得严峻起来。亲戚们生活也很苦,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一个怪异行为一声不吭带孩子到广州 刘女士告诉记者,老人没有什么朋友,亲戚间也不常走动。以前老人就曾经起过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的念头,但一直没有真正实施。由于孩子很顽皮,老人不得不用铁链将他们锁起来。10月16日那天,邻居突然发现老人带着两个小孩搭上了前往高州市区的汽车,之后不见回来,于是打电话到她家里询问,依旧不见踪影。于是大家一起出来寻找了好几次,但每次都无功而返,众人十分着急。 20日那天,老人的一位邻居无意中看到了本报报道,立即电话通知了她。她急忙要女儿找来了18日的报纸,看过后不由得老泪纵横。 “太残忍了,我实在很难理解他的心情。好好的小孩子为什么要送给别人呢!您一定要帮我找到他,我要劝阻他这种愚蠢的行为,并劝他好好回家。”电话那头的声音变得斩钉截铁。部门意见 确定收养关系要依法 记者随后与广州市民政局取得了联系。该局收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王小姐告诉记者,她也看了本报关于贫苦老农刘耀佳的报道,感触很深。但她同时认为,老农生活上有困难应该向当地政府反映,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而不应该采取“当街送子”这样极端的方式,这样对老农和孩子都会造成伤害。 王称,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如果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需要送养孩子,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由收养人向收养登记部门,即小孩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领取《收养证》,从法律上确定收养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