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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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0:33 汉网-武汉晨报 | |
张先生:我于1993年进入某公司工作至今。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今年8月31日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但单位却在6月与我终止合同。请问,单位是否应该支付我经济补偿金? 律师:根据我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所以,你可以向原单位申请经济补偿金,即单位应支付你,相当于你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7倍的补偿金。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