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生遭同龄少女虐待 被扒光衣服供“欣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0:3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记者马芸 胡敏、陈文婕、王玲同为17岁,平日里以“姐妹”相称;另一名15岁的少女戴小艳,初三学生。这四名花季少女本应该有着美好的未来。 可是,只因戴小艳与陈文婕之间有些私怨,竟遭陈文婕等人非法拘禁达3天之久,期间 日前,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分别以非法拘禁、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和故意伤害罪对他们进行宣判。王玲、陈文婕均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胡敏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宫晓南虽是从犯,但由于另有盗窃案在身,也被判处9个月徒刑。如今,这群少年正在大墙内接受改造。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男友被抢扣人泄愤 胡敏、陈文婕、王玲三人初中毕业后便闲散在社会上,不久她们在网吧中结识了同为闲散少年的宫晓南,由于有着相似的家庭和相同经历,大家很快便成了朋友,并经常在宫晓南家中聚会玩乐。 去年12月9日,与往常一样,他们又一次在宫家聚会。当时在场的还有钱某、付某和何某三个男生。下午3时许,初三学生戴小艳也来到宫家,小艳也生活在单亲家庭,她也认识宫晓南和陈文婕,那天她来拿前几天在宫家玩时忘拿的书包。可是,她却不曾想到接下来遭遇的竟是自己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 小艳刚到片刻,陈文婕就嚷嚷开了。“就是她,抢了我的男朋友!大家帮我好好教训她。”在场的男生们都没有什么反应,胡敏和王玲两人仗着“姐们义气”,帮着陈骂小艳。 觉察出事情有些不对劲,小艳拿回书包准备先行离开宫家。可是,王玲封住了房门,对着小艳就是一记耳光,接着踹上一脚。一旁的胡敏也上来朝着小艳就是一阵拳脚相加。小艳不敢反抗,只是蜷缩在角落。而此时,四个男生都只是在旁边看着。 胡、王两人越打越起劲,她们甚至还用香烟头烫小艳的头发。 变本加厉剥衣羞辱 任凭小艳怎样求饶,胡、王两人丝毫没有收手的想法,她们甚至想出了更加龌龊的手段。两人把小艳拖到了小房间的沙发上。王玲命令小艳脱光衣服给大家欣赏。面对这样无耻的“命令”,对面又是一群男生,小艳坚决不从。 见小艳不从,胡、王两人便上前竟当着所有男生的面,强行剥掉了她所有的衣裤,尽管小艳拼了命的挣脱,但已无济于事。男生们在边上一个劲地起哄。宫晓南甚至上前摸了小艳。陈文婕在一旁仍不停地辱骂着小艳。 再挣扎再讨饶都没用了,无助的小艳只能任凭羞辱。十多分钟后,也许是觉得无趣了,大家都起身去了大房间开始打牌。此时的小艳才自己穿上衣服。 为防止小艳报警,陈文婕等人把小艳锁在小房间里,并拔去了家中的电话线。就这样,他们在宫家过了一整天,陈等人一直在隔壁玩并且监视着小艳的举动。 拘禁三日非人折磨 宫晓南的父亲已亡,母亲是列车员跑车去了,这也正好纵容了这些少年在宫家的所作所为。12月11日下午5时,气未消尽的陈文婕再次和胡、王两人一起将小艳暴打一顿后,又把她的衣裤强行剥光,让四个男生“欣赏”。胡、王两人甚至要求小艳对着男生跳舞,还要摆出各种姿势。小艳死活不从,王玲便用香烟头烫小艳的大腿。熬过了十分钟,小艳原本以为她们会收手。谁知陈文婕却又要和小艳单挑,并说好打赢了她,就能放她走。小艳起初不敢还手,任凭陈拳打脚踢。不知谁在旁插了一句:“不还手的话就不放你走。” 迫于无奈,小艳开始还手。但还没等她动手,王玲便揪着小艳的头发把她拖到卫生间,强迫她吃下了一点洗发水和香烛灰,接着又是一阵殴打。就这样,她们对小艳的折腾持续到晚上9时。 作恶少女终受严惩 小艳在被拘禁的三天中一直在等待机会逃走。第三天晚上11时许,她终于等来了时机。当时,其余人都在房间内看电视,而她正在受命洗碗,碰巧有人出去,铁门未锁,她趁其他人都不注意,终于逃脱了这个整整拘禁了她56小时的“魔窟”。 小艳逃出后首先来到其表姐家养伤,身上的伤几乎让她爬不起来。在床上躺了两天后,她向警方报了案。经医院检查,小艳的面部、手部都形成软组织挫伤。胃部不适,头部右侧也伴有疼痛感。 不久,陈、胡、王、宫等人便纷纷到案,几个少年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供认不讳。 检察官:未成年人缘何承担刑事责任 承办此案的张检察官告诉记者,本案中几名被告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强制猥亵并侮辱了初三学生小艳,并将其拘禁在屋里长达56小时,侵犯了小艳的人身权利。虽然她们都尚属未成年人,但都已经达到16周岁以上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他们将被害人,一个年仅15岁的女孩当众强行脱光衣服并实施殴打,行为极其严重,难以饶恕。 检察官还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办理未成年人的案子中,除了按正常程序调查取证,还注重对犯案人的家庭、社会因素的调查研究。 从这个案子看,这几个被告人都是闲散在社区的青少年,家庭又大都不健全,长期疏于管教,平时滥交不良青年,不能约束自己言行,喜欢以“大姐大”自居,讲所谓的“姐们义气”,再加上法制观念淡泊,遂导致了如今的恶果。 专家观点:警惕青少年游戏心理 为了探究本案被告的心理,记者日前采访了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编辑部姚建龙副主任。他分析说,陈文婕的强烈妒忌报复心理是事情的起因,出于面子问题,才想尽办法教训她的“情敌”。 而胡、王两人,则很明显存在游戏性的心理。同样作为女孩,她们非常明白在这样的场合里一个女孩所遭受的尴尬是最痛苦的。因为与陈的“铁姐们”的关系,为表义气而对被害人实施凌辱,这种行为多半带有一种游戏的心态,而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一直在旁观起哄的那群男生,也是因游戏心理而导致对他人犯罪行为的认同甚至好奇。 姚建龙认为,如今的青少年心理问题已呈现出多面化的特点,导致其产生的因素也来自各个方面,但问题青少年来自于自身内部的畸形心理和变态性格慢慢会成为其走向极端的最大诱因。带有强烈游戏心理的青少年,往往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应有的是非判断和自控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