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家物管遭“通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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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2:2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向南京秦淮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南京德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太平戴维斯综合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博宁物业管理公司等35家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在10月31日之前必须申办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否则须重新申办并接受处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未及时办理的,视同企业无资质经营,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经排查,目前南京市共有35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既不利于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发展,又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