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腰斩”女儿终身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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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2:26 新闻晚报 | |
女儿状告父亲侵权未获支持 本报讯琪琪三个月时,父亲为她投保了5份少儿终身幸福平安保险。后来,父母离婚了,琪琪随母亲一起生活,父亲每月提供900元生活费。再后来,父亲称经济困难退了琪琪的保险。于是,琪琪在母亲的支持下,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恢复保险并变更投保人。法院日前作出了驳回琪琪诉请的判决。 琪琪父亲为女儿所投的5份少儿终身平安保险年缴保险费1800元。随着女儿一天天地长大,朱先生与妻子的感情却在一天天淡化。去年12月,朱先生与妻子终于分手。调解约定,琪琪随母亲一起生活,朱先生每月支付900元抚育费。在此情况下,朱先生还要面对数额不菲的保险费,他渐感力不从心。今年6月,他选择了给女儿退保。获悉前夫给女儿退保的消息,琪琪母亲认为,前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女儿退保,已损害了女儿琪琪的合法权益。于是,琪琪作为原告,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平安保险并办理变更投保人的手续。 朱先生认为自己已尽到抚养之责,在给付了抚育费且经济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退保的行为并无过错。法院认为朱先生作为投保人,以女儿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可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朱先生作为父亲,有抚育女儿的义务,但并无为女儿投保的义务。 (何易杨克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