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何以变“股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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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6:29 北京晚报 | |
“村民直选”,不仅是实现村民民主自治的有效手段,更是加快农村民主进程的必然途径,站在此种角度看,村民们手中的每一张选票都是神圣的。但如今一些有选举权的村民,却并不珍视手中的选票,甚至干脆将之当做可以为自己带来些许红利的“股票”给抛掉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小店村村民二组进行的组长选举中,就出现了“选举前送钞票,选票上标记号”,而且当选者在选举后公然在村里广播“有选票的群众,赶快来分红”的恶劣现象。有人将这种情况归结为村民文化素质低、选举意识薄弱等所致 要探究“选票”何以变“股票”的奥秘,恐怕首先得考察一下时下的“选举环境”。比如时下的基层民主选举中的贿选问题,在选举中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些候选人与主持选举的乡镇干部通气串联、暗中操纵选举,有些候选人为拉选票公然发放钱粮、抢购票源,有些候选人甚至借助家族宗教等帮派势力参与其中。在这种恶劣的选举环境中,尤其是在强大的“贿选”势力的淫威面前,单一的村民或其手中的那张选票的价值便往往显得过于势单力孤而无足轻重。此时,讲究“实际”和“实惠”的选民,把手中的选票变成或多或少的现金收入,也往往成为最佳同时也是最无奈的选择。因为,此时即便他们不把自己的民主权利变相出卖,那些不被他们信任和拥戴的候选人照样会脱颖而出的,直至其顺利当选。这就难怪出现10元钱甚至是一包廉价香烟就“卖掉”民主权利的荒唐事了! 再者,在当今进行的基层民主选举中,法律缺位不仅导致候选人铤而走险,甚至出现当选者“一阔脸就变”的怪现象。比如一些基层政府在组织基层选举时,热衷于搞形式,走过场,不是真正“还权于民”,以致形成“选举时有民主,选举完没民主”的情形。当选者掌权后,由于缺乏与民主选举相配套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体制约束,使得“选举”名存,“自治”实亡,从而大大挫伤了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直至出现“选谁都一样”的消极选举。于是,“选票”眨眼贬值成了“股票”。 故而要使“好制度选出好人”,首先得把好制度执行好,并使其在执行中不变样走形,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不然,“村民直选”一出现问题,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拿村民文化素质低和选举意识薄弱说事,就显得不太公平,更难以堵塞“选票”变“股票”真正的体制漏洞。周士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