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先查供暖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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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1:07 沈阳今报 | |||
记者赵红霞单长英 沈河区陈女士反映:她近期购买的二手房原来的房主欠下了七年的采暖费,现在家中已经分户,房主告诉她可以从今年开始交自己的采暖费,然而房产部门的意见却不同。 供暖部门:要供暖需清欠 铁西区供暖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二手房主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到该房子的供暖单位去调查,弄清楚原房主是否陈欠供暖费,陈欠的话必须由原房主清缴。如果在购房后才发现有陈欠情况,而且找不到原房主,必须由本人清缴欠款后,才可以享受供暖待遇。对于分户供暖的住户来讲,可以补一年、交一年,而没有分户供暖的又有陈欠的,则取决于该楼住户的交费率来决定是否享受供暖待遇。关于‘欠费可以不管有文件’的说法是错误的。” 中介:中介工作是关键 作为二手房交易的集中地点,房产中介最先介入买卖双方的购销事宜,因此买方必须在这个环节防止陈欠情况的发生。沈阳市巨源房产的工作人员介绍:“中介接到房主售房委托后,先到供暖公司调查交费情况,如有陈欠,立即清欠;如拒清欠,则从房款中扣除,保证买方的利益不受损,并且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律师:供暖纠纷涉及法律盲点 辽宁辛西亚律师事务所的汤玲玲律师介绍,供暖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款很少,基本要靠每年的供暖政策来规定。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屋,在办理产权更名的同时要办理采暖关系更名,而且更名前原房主一定要补齐拖欠的采暖费用而后才能办理更名。如果没有办理更名的视为仍是和原房主有采暖关系,因而以前拖欠的费用需由现房主支付,供暖单位有权利不给这样的用户开栓供暖。因而在办理二手房手续时一定要注意供暖关系的更名情况。 | |||